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18:58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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