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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47:03
农村修路征地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2000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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