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7 00:00:09
如果涉及太原居民与香港居民的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太原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香港居民则需携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双方还需准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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