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7 22:42:35
提取流程如下:首先,本人申请。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必须提供本人的公积金卡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其次,他人代办。如果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由配偶、子女、父母或单位代办。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配偶关系必须出具结婚证,其他关系提供户口簿)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职工本人签署并经公证的委托书;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及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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