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2 04:55:49
且《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强调,机关团体不得擅自将转个人名下作为储蓄存款。而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人更不能将转入储蓄账户中。因此,转入个人账户是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及制度的行为。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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