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2 04:56:58
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给予协助,或采取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视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拒不执行相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决的行为,有权对负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及单位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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