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2 04:56:49
(1)为本案被告或其近亲。(2)亲自或其近亲与本案利益相关。(3)曾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被告有其他关联,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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