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3 21:00:11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大至22个海关。自9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包括上海、福州、青岛、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启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目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大至22个。跨境电子商务是中国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新业态之一。不同于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输至海外企业或海外仓库,并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的形式。截至8月30日,首批10个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项目启动两个月后,试点海关共检验和放行了632.3万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商品,受到大多数企业的欢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