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3 21:01:49
为了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海关总署宣布自9月1日起,新增上海、福州、南宁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大至22家。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送达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这一模式改变了以往只能通过一般贸易方式报关的情况,企业现在可以通过“一次登记”和“一点对接”,享受海关提供的“优先查验”、“一体通关”、“自动比对”和“便利退货”等优惠政策,实现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清单也更加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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