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3 05:32:13
2.在建工程指代的是企业进行的固定资产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以及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的未完工部分所对应的支出。3.在建工程可以通过“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进行。自营方式指企业自行购买材料、自行施工并管理工程;而出包方式是指企业将工程交给其他承包商或单位进行。4.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例如日常修理、大修理、更新改造、房屋装修等,如果这些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如果不符合确认条件,则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5.“在建工程”科目应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6.如果预计在建工程可能会发生减值,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