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2 16:58:24
一般来说,此举不合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规,企业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际,即刻结算薪资给员工。待员工离职两个月后再行发放工资,显然违背了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则。建议您首先与雇主协商,敦促其按时支付。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值得留意的是,若贵公司已建立明确的工资支付制度,且该制度经合法程序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其中规定离职后两个月发放工资,且无明显不合理性,则可能被视为有效。然而,总的来说,此类状况较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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