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6 05:21:56
在现金清查过程中,若发现现金长款或短款,应当首先将这些差异记录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这个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待处理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盘盈或盘亏。对于现金短缺的情况,如果短缺部分能够明确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应当按照以下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取得赔偿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对于现金溢余,若需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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