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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6 05:06:41
婚后以夫妻共有财购买之房,归属二人共有时产。在临别之际,若达不成协议,可诉诸法律裁决。若双方均希望享有宅屋所有权,可通过竞购取得;若仅有一方持房,应由评估局依市场价值对此房屋做出评判,获胜者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赔偿;若二人均无意为屋主,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或售卖房屋,再根据拍卖收益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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