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6 05:09:03
"小产权房"的居住年限具有不稳定性,原因在于它并非正式法律术语,只是公众习惯性的称呼。此类房产主要出现在农村及城市周边地带,由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借势新农村建设等名义销售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以及村民自建并用于销售的住宅。由于仅持有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宅基地证),无备案、无产权证,因此无法办理抵押与贷款手续。若要交易,买方需一次性支付全款,且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亦非法律认可的正规购房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