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0 02:32:07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这意味着保证人必须有足够的财力或能力来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保证人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形式通常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根据担保法,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一般而言,所有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均可作为保证人。关于“其他组织”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5条中明确了五种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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