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2:49:44
在毒品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从轻处罚或免罚。对于从犯,应根据其在犯罪中实际作用认定为主犯或从犯,并按照参与毒品犯罪的数量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均需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毒品共同犯罪中,为主出资者、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他人参与犯罪以及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受雇佣、受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根据其在犯罪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具体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对于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毒品犯罪的数量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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