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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2:36:29
提取公积金时,若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流程如下:首先,提取申请人需携带所需证件至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瑞祥路88号睆江财富广场C1座4楼)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应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在3天内告知结果并支付。所需证件包括: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他人提取时,还需提供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以直系亲属名义提取时,需提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证明。若提取事由不同,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细材料说明可点击链接查看。提取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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