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2:21:52
在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结束后,行为者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若有合理理由让相对人信以为行为人拥有代理权,此类代理行为就会生效。所谓表见代理合同,就是即使代理人没有正常的代理权,但有为相对人带来可以充分信任其具有代理权印象的事实依据,因此法律强令本人对无辜的相对人承担起被代理人所应负的责任,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无权代理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