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3:18:07
在遇到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都不服,并且都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不满,并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法院应对他们的所有诉讼请求一并作出裁决。2.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撤诉,法院仍应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案件。3.当双方当事人针对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此外,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案件,但当事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经审查确认该仲裁机构确实无管辖权,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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