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4:34:46
在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或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禁止在禁行区内行驶。所有过境货车和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应选择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宁洛高速或新310国道、S317省道(原207国道)通行。若绕行道路因工程建设封闭,货车需按照指示标志行驶,沿临时保通路线或指定线路通行。确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货车,需达到排放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持有入市通行证的货车还需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但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及运送鲜活水产、蔬菜等民生车辆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货车除外。为减少噪音污染,禁行范围内禁止所有机动车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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