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5:12:16
一;一、追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追加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2、股东出资到期,未足额出资。3、股东出资未到期,法院穷尽调查措施,未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的债务,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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