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10:22:42
一、概念;入境发展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2款),是指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境外的组织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境外的组织,既包括外国的组织,也包括、、澳门地区的组织。所谓。发展组织成员,是指通过引诱、拉拢、腐蚀、强迫、威胁、暴力、贿赂等手段为自己所在组织纠集、吸收成员的行为。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三)主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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