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3:51:25
庐阳区民政局不仅提供常规的行政服务,还负责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根据相关条例,婚姻登记机关应建立并长期保管婚姻登记档案,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与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此外,对于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庐阳区民政局有责任将判决书副本存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中,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权威性。若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领。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核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核实信息无误后,将为其补发相应的证件。庐阳区民政局的这些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了婚姻登记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市民提供了可靠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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