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3:51:10
具体而言,西安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正式退休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出境定居的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租住本市住房且无房产的职工及其配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职工在职去世,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非西安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此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除购房人外,其配偶、子女、父母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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