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3:40:21
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学校于6月20日同步进行招生录取时,就读公办学校的孩子,家长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校提交审核。如果错过统一报名时间,区教委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7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对于城区入学的孩子,家长需准备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还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入住证明等材料。农村区域入学的孩子则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公租房租赁协议和预防接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居(暂)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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