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3:44:04
南宁市(县)直单位人员工作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南宁铁路局人员工作调动,也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其配偶及子女可随迁。区、市组织部门干部调动,同样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随迁条件与上述人员相同。中直、区直单位人员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随迁条件与上述人员一致。办理材料;南宁市(县)直单位人员调动落户:申请人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加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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