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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3:52:33
根据该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需满足一定的年龄条件。具体而言,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对于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条例明确规定只能搭载一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特别指出的是,当携带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儿童座椅,以确保乘车儿童的安全。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任何人员,以避免因搭载他人而引发的安全隐患。此外,南京市也出台了针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的限行措施。自2020年6月1日起,南京市将对这些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旨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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