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8 18:12:27
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属于集体财产,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宗教财产,就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土地(含山林、草场、墓地)、文物、宗教用品、各类设施及宗教性收入(如奉献收入、祭典收入、香金、诵经费、香客住宿费、安置长生禄位收入、安置往生禄位收入等)、门票收入、国内外捐赠收入、资助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含房屋租金收入、存款利息等)和所办企事业的合法资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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