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9 00:12:23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议3~4岁幼儿连续看电视时间不超过15分钟,4~5岁连续看电视时间不超过20分钟,5~6岁连续看电视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于2012年10月9日由教育部正式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防止和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供了具体方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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