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6 09:58:18
建筑工程中的水电费用承担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移交之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负责直接向供水供电单位支付水电费,这部分费用被计入施工成本,体现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比如在混凝土浇筑等定额项目中已经包含了水电消耗。定额中的工序已经考虑到一定的用水用电量,包括在临时设施的架设费用里。如果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提供供水、电,施工单位在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内需按照价目表进行退款,超出部分则需按实际用量和单价退还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己供水、电时,需与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的收费标准进行比较,如有差价,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返还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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