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14:08:12
交通事故中,个人无权扣留机动车,仅有执法机关为了搜集证据方可暂时扣押肇事车辆。相关法规明确,交通应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以获取必要证据。为了采集证据,可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但须妥善保管,以便核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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