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8:33:01
无用。目前上海生育保险金只针对符合条件的妇女,不针对男方。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三)属于计划内生育。(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第二十七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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