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8:40:38
县级国土局有如下部门。(一)办公机构;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人事教育股(加挂纪检室牌子)。建设用地股(加挂统一征地办公室牌子)。(二)下属事业单位;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室(已设,加挂测绘室的牌子)。土地利用与市场管理室(已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已设)。地质矿产管理所(已设)。(三)中介服务机构;互助县土地估价事务所(已设)。互助县土地经营中心(已设)。(四)国土资源中心管理所。根据国发[2004]12号文和东署办[2005]10号文及我县的实际,各乡(镇)设置的专职土地管理员,其人员、编制、经费从乡(镇)划归县国土资源局,成立双树、台子、五十、哈拉直沟、威远镇、五峰、加定等七个中心管理所。扩展资料;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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