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6:27:07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其他营运汽车使用期限不到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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