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6:33:06
一、办理条件。(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外地户籍人员在山东省居住 6 个月以上,并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二、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三、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的合法居住证明材料。(2)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即提供下列任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 6 个月的《营业执照》。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即提供下列任一材料。自有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租住居民户房屋:尚有 6 个月以上租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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