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1 00:31:19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4年7月1日起取消该项目的审批。一、可能需要申请退税的情形有哪些。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预缴阶段,有些税收优惠是不能享受的,比如加计扣除。如果企业有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在汇算清缴时进行加计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减。如果没有其他纳税调增项目或调增金额小于调减金额,则可能需要在汇算清缴后向税局申请退税。2、追补扣除以前年度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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