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1 00:38:52
被告:安徽省当涂县劳动局。法定代表人:管其才,局长。原告汤晋以被告安徽省当涂县劳动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为由,向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原告向当涂县劳动局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劳动局履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要求劳动局给予答复。但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劳动局对原告的申请不予答复。请求责令劳动局履行其法定职责。被告辩称:被告已将原告的申请作为人民来信转交当涂县物资局处理,依法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原告的起诉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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