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1 00:41:54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与工商营业执照合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一、社保办理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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