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1 00:52:34
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所谓制品是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一、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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