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1 00:57:45
(1)登报申明。(2)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2、具体操作步骤如下:①在主流媒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②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带着补发申请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3、法律依据:《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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