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1 00:56:23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3.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故意作虚假鉴定的。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一、司法鉴定实施原则的内容。1)、司法鉴定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技术操作规范,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完成鉴定。2)、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有三名以上鉴定人实施,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签名章。3)、司法鉴定活动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预,鉴定人的人身权力受法律保护。鉴定人有权拒绝解决或回答与鉴定内容无关的问题。4)、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其他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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