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2 03:41:05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二十八条款规定,如果需要证据的收集,被认定为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可能会遭受扣押其车与驾照才能开出相应的法律强制措施证明的情况。【法律依据】;1、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3、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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