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2 04:05:31
1.“做”通常指具体的活动或产生实物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动作性。例如:做工、做衣服、做作业。这些词中的“做”都与可感知的具体事物相关。2.“作”则多用于抽象概念或不产生实物的行为,动作性较弱。例如:作孽、作曲、作别。这些词中的“作”通常与不易直接感知的抽象事物相关。3.在情感色彩上,“做”多用于中性事物,如做客、做梦,没有明确的好坏之分;而“作”多用于贬义,如作恶、作假。4.“做”是一个“全动词”,可以独立表示完整动作;而“作”是“半动词”,通常需要与其他词搭配使用,如叫作、制作、作战。二、用法。1.语体色彩:在书面语中,“作”更常见,而“做”多用于口语。例如:作罢、作别、作答(书面语);做鬼、做媒、做梦(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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