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8 10:19:59
1、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所办期刊内容与本单位的业务相一致。主办单位与所办的期刊应在同一地。2、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期刊,必须确定主管部门和一个主要主办单位,由一个部门报批。3、有明确的办刊宗旨、编辑方针和报道范围。4、有健全的编辑部门和专职编辑人员(一般季刊不少于三人,双月刊不少于五人,月刊不少于七人),并设一定数量的专职编务人员。外文版期刊编辑部应具有外文专职编辑。5、有固定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单位以及必要的经费和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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