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8 19:07:40
2.这起案件发生在2006年,地点在淄博高青县常家镇张王村。3.村民刘某某在自家小卖部被害,颈部被电话线缠绕并有多处钝器伤。4.当年警方在现场提取了多件物证,并判断这是一起流窜杀人案。5.受限于当时的刑侦技术,案件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6.近日,警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旧物证进行比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7.警方迅速行动,抓获了嫌疑人薛某,并根据其供述找到了同伙周某。8.两名嫌疑人对当年的罪行供认不讳,称当时流窜至此进行偷盗,遇刘某某回家遂杀人灭口。9.这起积案的告破,为被害人家属带来了心理的安慰,也体现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10.此案也提醒村民加强自我防范,如锁好家门、留人看护店铺、安装监控和防盗门等。11.农村居民还应养狗作为警示,以防陌生人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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