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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23:30
根据该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或以上被赡养人的支出,可按月定额扣除。具体标准如下:若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每月可扣除2000元;若非独生子女,则需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最多分摊1000元。分摊方式多样,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摊,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达成分摊协议,除非被赡养人提出变更要求,否则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此规定旨在减轻家庭赡养负担,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通过合理的扣除标准和灵活的分摊机制,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选择,确保了家庭经济压力的合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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