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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34:01
如果您决定撤销申请,只需在申请列表中选择相应记录,进入详情页后选择“取消申请”即可。若需现场办理,您可选择前往以下地点。1.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位于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5至32号窗口。2.市医保中心思明管理部:位于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7号至9号窗口。3.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位于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9号至40号窗口。4.市医保中心海沧管理部:位于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至10号窗口。5.市医保中心同安管理部:位于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B厅4号至6号窗口。6.市医保中心翔安管理部:位于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11号至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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