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42:55
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教育优待人员子女、居住工作满一年人员子女和积分生。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括符合公办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幼儿园毕业生、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和缴交社保人员。信息登记从5月22日至6月3日,通过“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上传相关资料。信息审核于6月10日前完成,监护人需查看审核情况并补充资料。志愿填报于6月13日至14日,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新生安排入学,民办学校需填报志愿,包括对口直升计划、区计划和区外计划。志愿调整在6月18日进行。学校录取于7月20日前完成,公办学校自动录取,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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