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20:03
人才引进落户则针对有接收单位的城区居民。引进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近3年内获得本省或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相应名次的;40周岁以下,拥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持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并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35周岁以下,持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并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如在青岛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还可以为配偶及未结婚的子女申请落户。积分落户则要求申请人在青岛市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有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同时无犯罪记录。这种落户方式较为灵活,适合那些在青岛工作和生活一段时间,但不一定符合直接就业人才条件的居民。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