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21:53
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山市城区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通行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具体而言,博爱路蓝波湾路口至长江路路口等区域,在全天候时段内禁止两吨及以上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中心城区路段的限制更为严格,特别是7:00至9:00和17:00至19:00的高峰时段,禁止所有货车通行。此外,7:00至22:00间禁止1.2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而22:00至次日7:00则禁止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兴中道同样实施了类似的限制措施,7:00至22: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22:00至次日7:00则禁止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限制。其他车辆如需在禁止时间内通过这些路段,需提前向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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